近日,民航局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紧急通知,6月28日起升级充电宝管控措施。新规明确禁止携带无3C标识、标识不清晰以及被召回型号/批次的充电宝,容量限制规定保持不变,额定能量≤100Wh可带2个,100Wh–160Wh需航司批准且限带1个,>160Wh严禁携带。
此次新规出台有诸多背景与风险考量。2025年多起航班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均因锂电池热失控引发。头部品牌召回产品、电芯供应商原材料不合规,都凸显了充电宝安全隐患。气压变化、挤压碰撞或电芯缺陷易引发短路自燃,机舱密闭环境更增风险。
旅客出行前需自检充电宝,查3C标识、核对召回列表,避免“三无”产品。机场设有自弃箱和暂存柜,部分航司提供租赁服务,机场也增加充电设施。即便充电宝合规,飞行全程也禁止使用,建议旅客提前查询最新动态。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存续状态的 充电宝相关企业超1.7万家。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充电宝相关企业数量位居首位,以超1.4万余家的相关企业数量,占全国相关企业总数的88%。排在其后的是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和浙江省。
此外,通过天眼查天眼风险和深度风险来看,涉及司法案件的 充电宝相关企业约占总数的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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