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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2021-09-01 19:56 来源:东方网 作者:叶知秋 阅读量:128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1日表示,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49条,明确了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种苗生产经营,服务与管理,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李凤云介绍,为从源头上解决广西林木种苗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林木种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广西对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林木种苗机构的服务管理职能,种质资源保护补偿机制,重新规定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增加了对网上种苗销售和电商平台的要求,并创设了相关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通过互联网销售林木种苗的,经营者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文件,并向购买者提供林木种苗标签,使用说明,检疫证明等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林木种苗或者提供林木种苗服务的生产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并进行核实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协助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广西是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林木种质资源丰富,野生维管植物9168种,居全国第三位,年产苗木10亿株以上,良种4万公斤以上。

李凤云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的颁布,从立法层面为广西发展现代林业种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推进依法治林,切实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提高林业种业创新水平,保障种子使用安全, 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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